江西农业部门出台措施禁止在天然水域使用电毒炸等32种渔具和捕捞方法

[探索] 时间:2024-04-19 09:02: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03次

  央广网南昌9月14日消息(记者谢元森)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江西禁止具和为加强捕捞渔具和捕捞方法管理,农业保护水生生物资源,部门捕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出台《关于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电毒炸等三十二种渔具和捕捞方法的出台措施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在全省天然水域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电毒炸等32种渔具和捕捞方法。水域使用

  根据《通告》显示,电毒禁用的炸等种渔渔具共7类26种。分别为:笼壶类:地笼、江西禁止具和底拖吸螺网;陷阱类:定置网、农业迷魂阵;刺网类:三层刺网(层数≥2层,部门捕捞网目≤4cm);张网类:张网(多桩有冀单囊张网、出台措施双緢框架张网,水域使用网目≤2cm)、电毒纟豪网(网目≤2cm);底拖网类:机动底拖网、炸等种渔耙网、江西禁止具和底拖捕螺网、吊杆电耙、电拖网、电扒网、吸螺(蚌、蚬)船、针弓网、密眼网或布网(网目≤2cm);敷网类:拦河网(网目≤7cm)、拦河罾、岸敷箕状敷网、岸罾、高网(网目≤7cm);滚钩类:滚钩、划钩、鳜鱼钩、蚌耙子。禁用的捕捞方法共6种。分别为:电鱼、毒鱼、炸鱼、鸬鹚捕鱼、水獭捕鱼和敲罟渔法。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32种渔具和捕捞方法属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农业农村部、省政府明确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严禁制造、销售,严禁在天然水域使用。对携带、使用禁用渔具和使用禁用捕捞方法的渔船,以及销售禁用渔具的实体门店、网店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在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一律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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