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期间,用人单位可否对员工进行考勤?交通、餐饮补贴能取消吗?专家解读来了

[时尚] 时间:2024-04-20 01:21: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79次

原标题:居家办公期间,居家解读用人单位可否对员工进行考勤?交通、期间勤交取消餐饮补贴能取消吗?专家解读来了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饮补许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单位对与传统办公模式不同,可否居家办公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的工进问题:居家办公可以主张加班费吗?因无需出行,用人单位能否取消交通、行考餐饮等补贴?用人单位可否对劳动者进行考勤?针对大家关心的通餐贴涉及居家办公常见法律问题,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涛一一解答。居家解读

问题1、期间勤交取消居家办公期间受伤,用人饮补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对认定工伤应满足三要素,可否分别为工作时间、工进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行考如果劳动者是应用人单位要求居家办公,那么“家”也可视为“工作地点”,劳动者在家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过,由于居家办公具有特殊性,生活与工作容易混同,如何证明劳动者受伤和工作相关,需要劳动者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问题2、居家办公加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吗?

答: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劳动力的提供并不局限于传统的工作地点和工位,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脑、手机以及互联网技术随时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并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此外,法律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并未区分工作场所。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居家办公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是可以主张加班费的。

但是,居家办公比较灵活,加班时间难以确定。且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应举证证明。劳动者在加班之前,最好与用人单位提前确认,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问题3、居家办公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取消交通补贴、饭贴等?

答:视情况而定。对于交通补贴和饭贴,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劳动者在居家办公期间,无需前往工作场所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根据补贴性质等情况合理取消与实际出勤有关的交通补贴和饭贴的,应予以支持。

问题4、居家办公期间,劳动者未及时回复工作信息,是否构成违反劳动纪律?

答:构成。与劳动者集中办公不同,居家办公导致劳动者分散在不同的物理场所。办公方式的变化,势必导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交流出现滞后。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对管理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要求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信息,实属合理,劳动者应予以遵守。若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则违反了劳动者基本的劳动义务和劳动纪律。

问题5、居家办公期间,用人单位可否对劳动者进行考勤?

答:可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勤,是行使工作管理权的表现。居家办公致使劳动者处于不同的物理场所,以往的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方式不再适用。用人单位若通过企业微信、钉钉等方式对劳动者进行线上考勤管理,劳动者应予以遵守。不过,用人单位事先应将考勤方式、考勤时间以及次数告知劳动者。

问题6、居家办公期间,企业要求员工手机定位打卡考勤,是否侵犯员工的隐私?

答:视情况而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行踪轨迹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因此劳动者的精确定位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若劳动者不愿将定位信息提供,可明确拒绝,用人单位可采取其他的线上方式对劳动者考勤。如果用人单位事先取得劳动者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那么用人单位出于特殊的目的收集的定位信息则不构成侵权。

问题7、居家办公的劳动者可以兼职吗?

答:视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不得兼职,否则视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那么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不得兼职。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兼职没有进行约定,可以兼职,但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问题8、劳动者能否以担心病毒感染为由居家办公,拒绝到用人单位场所办公?

答:不能。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是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安排劳动者的办公方式。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以后,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到办公场所办公,劳动者不得以存在感染风险为由拒绝。

问题9、劳动合同在居家期间到期能否终止?

答:视情况而定。如劳动者系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根据相关规定被采取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或其他紧急措施,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顺延至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紧急措施期满时终止。若是上述人员以外的居家办公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的可以依法终止。

问题10、居家办公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降低劳动者薪资?

答:不可以。无论居家办公或坐班制工作,只要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便能获得相应报酬。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可能出现财务困难,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或通过民主程序(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降薪。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薪资属于违法行为。

(包永婷)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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