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新12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期限再延4个月
12月6日,新12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北京若干措施》,出台助企纾困“新12条”。制造再延其中提到,业中将全面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小微
“新12条”提出,企业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缓缴对于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税费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个月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同时提到,新12条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制造再延燃料电池汽车,业中免征车辆购置税。小微(徐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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