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防疫、民生用品质量监管

[热点] 时间:2024-04-26 17:04: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5次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孙博洋)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市场生用10日,监管将进市场监管总局对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生产、总局销售单位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六项要求。步加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强防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措施的疫民逐步优化细化,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需求激增。品质为全面保障各类产品质量安全,量监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场生用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将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六项要求。步加

  六项要求具体为:

  一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强防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疫民始终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品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二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生产单位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严禁无标准生产,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要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单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获得生产许可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要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把关。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销售产品质量的审查把关,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产品信息。发现各类质量问题产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消费者尽到质量安全保障义务。

  五要积极落实社会责任。生产、销售单位在发现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及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召回缺陷产品,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要自觉接受监督。生产、销售单位应当对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质量问题。要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监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产品质量社会共治。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产品质量状况,进一步强化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及时受理产品质量违法违规举报线索,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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