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维多利亚花园小区业主换物业公司起纠纷 法官成功化解矛盾

[时尚] 时间:2024-04-24 06:02: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60次

原标题:海口维多利亚花园小区业主换物业公司起纠纷 法官成功化解矛盾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花园换物化解南海网、维多南国都市报11月1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杨新 唐俊)11月11日傍晚,利亚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努力协调之下,小区海口维多利亚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海南宇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达成调解,业主业这场长达半年的司起物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物业纠纷系维多利亚小区业主召开第三次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业委会决议,纠纷要求海南宇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终止物业服务,法官移交物业服务用房、成功物业管理资料、矛盾收支账目、海口花园换物化解退还剩余维修资金及业主预缴的维多物业费、水电费等。利亚

物业公司系被动解除物业服务,小区向其他法院起诉撤销业委会决议来维护自己的业主业权益,但法律规定只有业主认为业委会的决议侵犯了其权益才有权行使撤销权,因此物业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起诉被一、二审法院裁定驳回。

由于缺乏妥善的沟通,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愈演愈烈。诉讼伊始双方处于混乱阶段,争相提供物业服务,部分业主开始拒绝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又诉至法院请求业主缴纳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而某供电公司因前期物业公司拖欠电费,以断电形式催缴,引发了小区业主的不满。

鉴于此,在物业公司被驳回后,承办法官立即恢复本来中止审理的案件,法官从双方的利益角度均衡,劝说物业公司接受被动解除物业服务的现实,让业主委员会不要纠结过去已发生的事实。双方尽快恢复各自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最终双方就如何移交小区物业管理资料、账本及相关费用的结算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并界定新老物业交接的责任时间为9月15日,之前所有的权、责归物业公司,之后一切的责任、义务归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在协议后立即向供电公司,水务部门交清所有欠费,并且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公司收取9月15日前的物业费。因此可能引发的一系列诉讼也化解于萌芽之中。

11月12日,在初步达成调解的第二天,承办法官赶往维多利亚小区,当场监督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现场交接,确保物业管理资料的妥善顺利移交,一场纷争最终握手言和。法院定纷止争,成功将矛盾化解。(王天宇 杨新 唐俊)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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