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听证物业管理条例 有听证代表表示物业收支透明是难点

[时尚] 时间:2024-03-29 14:11: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5次

  原标题:昆明听证物业管理条例,昆明有听证代表表示物业收支透明是听证条例难点

  29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听证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物业听证代表各抒己见,管理无人对听证稿中提出的有听业收“前期物业服务期限在房屋交付后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发表反对意见。

  希望物业收支更透明

  听证代表、证代支透昆明理工大学房地产产业链研究中心主任邓晓盈:在实际执行中,表表要成立业委会很难,示物业主大会的明难召开覆盖面不广,建议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实施管理职责。昆明“今年昆明市住建局曾发布让物业企业公布物业管理收支的听证条例规定,但我在的物业小区就没公开。在物业收支透明方面,管理究竟是有听业收通过物业企业自查还是由第三方审计后再公开,这是证代支透难点,也是所有业主关心的问题。”

  细化空置房的管理

  听证代表、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张仪姬:条例细化对空置房的管理。此外,由于集中业主比较难,业主大会的召开很难,建议采用社区选取楼长。目前国家在提倡发展新能源产业,在充电桩的安装配套上,条例也应有所体现。还有就是小区内的广告设置也应征询业主代表的意见。

  与停车管理办法衔接

  听证代表、昆明市交运局工作人员刘祖鹏:条例与《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衔接。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应当优先出售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鼓励将不出售或者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优先提供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满足业主需求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建筑区划外的其他人;鼓励自有车位、车库的业主,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将车位、车库临时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或者建筑区划外的其他人使用。

  听证代表、昆明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贺章辉说,鉴于业主大会召开难度很大,建议将业委会的任期不超3年延长为不超5年,这也与住建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相一致。也有听证代表建议:应明确物业企业分类为生活服务类,以方便物业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申请配套补助。(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