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 | 有你认识的吗?海口交警曝光一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焦点] 时间:2024-01-23 19:10: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0次

原标题: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 | 有你认识的不文吗?海口交警曝光一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明交南国都市报8月8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吴桂涓)近日,通行新海南客户端、为曝南海网、光台南国都市报和海口公安交警联合行动,海口对电动车、曝光批骑行人和机动车的电动戴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和整治。8月8日,盔违海口公安交警也通过新海南客户端、法行南海网、不文南国都市报曝光一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明交违法行为。

近段时间,通行新海南客户端、为曝南海网、光台南国都市报记者在走访海口街头时就发现,骑车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虽然比以前是增多了,但是仍有部分的电动车驾驶者或是乘坐者都没有戴安全头盔,尤其最突出的还是一些骑车载人的情况,一般骑车的人会戴安全头盔,但是乘坐者却没有戴安全头盔。被问及原因,很多电动车驾驶员都表示,他们的电动车上原本就只准备了一个安全头盔,有时临时载人,就会抱着侥幸的心理,乘坐者就不戴头盔了。尤其是进入夜间,由于比较凉爽了,很多骑车的市民会不戴安全头盔。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乘坐人摔倒在地,往往是头部着地,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当事人颅脑免受损伤。因此,请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要提高安全意识,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海口公安交警表示,以下曝光的一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第1款的规定,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40元罚款,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律规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海口453445(海口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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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不文明交通行为果断来曝光

8月1日起,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开设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同时有奖征集“随手拍——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征集内容

1.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在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城市道路等道路上的违法行驶;乱停乱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乱鸣喇叭、路上抛物等);

2.电动车不文明行为(走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工具(高铁、公交车等)上的不文明行为;

3.行人不文明行为(横穿马路、不按交通指示过街、闯红灯、翻越隔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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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渠道

1.下载登录新海南客户端—点击右下方“我的”—点击“线索报料”发图文或视频

2.关注新海南客户端官方微信,留言发图文或视频报料

3.拨打热线966123报料(王燕珍 吴桂涓)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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