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发布2020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涉及无证行医、偷排水污染物……

[娱乐] 时间:2024-03-19 18:15: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04次

原标题:琼海发布2020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涉及无证行医、琼海偷排水污染物……

新海南客户端、发布南海网、年度南国都市报4月1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近日,行政行医琼海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执法指导要求各执法单位应注重还原案件真相,案例揭示违法行为危害的涉及水污过程,让老百姓看得懂、无证喜欢看,偷排使指导性案例成为案例故事、染物普法教材,琼海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发布普法教育作用。

据了解,年度此次公布的行政行医指导案例涉及无证行医、拒绝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法指导偷排水污染物、行政审批服务等多个不同领域,每一个案件通过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件解析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执法指导,进一步提升执法协作避免执法监管漏洞。以下为部分指导性案例的涉案情况。

“医生”非法行医被罚

2020年7月9日,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信息,对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金鼎商住区九门寨石锅鱼店左隔壁一民宅进行执法检查。该民宅外面没有门牌号及其他招牌,现场坐堂男子叫陈某某。其未能提供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经调查核实,陈某某未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于2020年6月20日对患者符某某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看病收费人民币1260元,后退还给病人家属人民币1080元。

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执法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药品一批,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案

2019年1月16日,琼海市人社局接到武某等5个班组反映在琼海某项目中被拖欠工资。经查,该项目总施工单位为天津某总承包有限公司,劳务分包方为天津某劳务有限公司,经三方确认共拖欠61名工人工资300万元。琼海市人社局经过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处理)事先告知、听证告知、法制审核等程序后,于2019年12月30日向该单位送达了相关执法文书,要求该单位补缴农民工资保证金300万元及罚款300万元。但该单位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7月15日,琼海市人社局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该单位在规定的15日内拒不履行。2020年9月4日,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后,该单位补缴农民工工资300万元及罚款300万元共计600万元。

两人私自承揽业务被罚

2020年11月3日,琼海市旅游文化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位于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的琼海嘉积御皇之执法检查时,在购物店中的旅行团进行抽检中,检查发现正在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程某某不能提供团队旅游行程单。

经调查,发现该导游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鉴于在立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具备给予从轻处罚的情节,最终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24日,琼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琼海市动车站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杜某某涉嫌驾驶琼CD096XX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遂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通过该车上两名乘客了解得知,乘客与该车司机都不认识,他们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该车。经依法审理,认定当事人杜某某系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超经营售农药、售未经检疫动物双双被罚

2020年11月19日,琼海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嘉积镇对农资市场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镇上埇农资店主何XX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毒死蜱,何某某经营的琼海嘉积上埇明生农资店的《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农药除外),不属于限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其店内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毒死蜱的行为,属于超出农药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当事人何XX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毒死蜱,其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没收凯除牌噻嗪·毒死蜱(1000克/瓶)8瓶、5%毒死蜱·辛硫磷(800g/袋*10袋/箱)16箱、水路双清牌毒死蜱(1000g/瓶*10瓶/箱)3箱;没收违法所得2220元,罚款12000元。

2020年11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海南东部活禽批发市场查获一车无检疫合格证明的鸽子,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黄某某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鸽子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经立案调查,黄某某经营的1458羽鸽子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琼海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批鸽子货值为26244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执法单位遂对其处该批鸽子货值26244元15%的罚款,即3936.6元。

两橡胶企业超标排放被亮“黄牌”

2020年7月24日,接到群众投诉琼海某橡胶加工厂偷排水污染物后,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位于琼海市万泉镇的某橡胶厂利用罐车抽取曝气池内的污泥。在抽取污泥过程中,废水流到雨水管网及地面上。该胶厂并未将污水收集处理后排放,而是用清水冲洗地面,将污水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利用雨水管道排放。琼海某橡胶加工厂部分污水不经过处理设施,利用雨水管网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涉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9月19日,该执法大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琼海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同时,根据原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红黄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该厂进行“黄牌”警示。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琼海某橡胶厂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委托监测报告排放水污染物全盐量浓度超标排放。2020年9月23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9月21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橡胶厂立即停止并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2020年9月26日向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橡胶厂处以罚款人民币11.97万元及限制生产措施至2020年12月20日。同时,根据原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红黄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该厂进行“黄牌”警示。

销售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涉嫌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被罚

2020年12月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环球春天广场)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在销售饮品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使用含聚乙烯(PE)淋膜纸杯的违法行为。

经查实,该餐饮店销售饮品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使用含聚乙烯(PE)淋膜纸杯(含杯盖封膜),是由南京岸宝纸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货源。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含有聚乙烯(PE)饮料杯(含盖)是列为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之一的餐饮具类。因此琼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相关规定。执法单位责令其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2020年5月26日下午,琼海市旅文大队对琼海某印刷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印刷具有连续页码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生物学导学案(七年级.下册)》和还未装订的印刷半成品250份。由于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行为,已涉嫌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

2020年6月17日,琼海市旅文大队以琼海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名义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停业整顿7天,并没收印刷品。(苏桂除)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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