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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经营场所 醒目处须挂公示板

[百科] 时间:2024-04-16 13:44: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1次

日前,房产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制度的中介通知》。《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门店)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包括经营证照、经营从业人员信息、场所处须收费标准等信息的醒目公示板,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示板监督;对于通过群众投诉举报和现场巡查发现、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的房产房地产经纪机构,其情况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中介

房产中介经营场所 醒目处须挂公示板

房产中介经营场所 醒目处须挂公示板

《通知》要求,经营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全面公示经营证照、场所处须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立的醒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合同示范文本、示板从业人员信息、房产业务流程、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经营投诉电话等信息。

房产中介经营场所 醒目处须挂公示板

房产中介经营场所 醒目处须挂公示板

其中,已经开立存量房客户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制作《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公示板,在公示板中标明 “ 本公司可以按房地产交易资金 ” 及其他监管内容;未开立存量房客户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在制作的《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公示板中 “ 交易资金监管公示 ” 字样下方,加括号明确标注 “ 本公司不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 字样。(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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