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聚焦群众生活保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休闲] 时间:2024-04-20 23:09: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6次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7月23日,云南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的省民生活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积极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政厅动员全省社会组织按照“能免则免、聚焦能减则减”的群众群众原则,主动减免各项收费,保障为企业减轻负担,维护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合法截至目前,利益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担3700余万元,云南惠及企业近万家。省民生活

  今年以来,政厅全省民政系统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聚焦建设,引导社会组织遵守政治行为规范,群众群众制发《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保障再造管理服务流程,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管理。首次统筹省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党建机构责任,向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推进送数据84万条,加大数据共享,联动监管合力。

  为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环境、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治理,上半年,全省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4家,曝光7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面完成。全省1.4万多个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统一换届,17.84万个村(居)民小组干部完成推选。举办全省村(居)务监督示范培训,印制并下发新一届村(居)委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赋码证书和当选证书22万份。

  全省积极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部署使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举办全省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培训班,对72个省级试点开展验收评估,指导各地梳理《州、市保留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联合24个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组成8个调研组,分赴全省16州(市)、32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115个村(社区)开展村(社区)干部待遇及城乡社区办公用房公益性用房情况专题调研。

  全省投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20万元,支持25个边境县(市)小康村试点建设和3个藏区县(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省2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在区划地名管理方面,省政府批准晋宁区晋城镇、个旧市锡城镇、弥勒市弥阳镇、昭通市5县(区)的5个镇、宁蒗县大兴镇、泸水市六库镇撤镇设街道以及丽江市古城区金江白族乡政府驻地迁移等调整事项。《全省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等3个课题纳入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支持项目。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加强红色地名宣传。

  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开展为期一年的省内居民结婚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已建成投入使用殡仪馆1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5551个、经营性公墓86个,扎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