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国企员工持股首批试点计划年内启动实施(图)

[探索] 时间:2024-03-28 18:10: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2次

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年内启动实施

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年内启动实施

  中国小康网讯 通讯员张鑫 作为国企改革“1+N”配套文件之一,解析计划国务院国资委、国企财政部、员工证监会日前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持股意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内启动实施。首批试点实施

  根据试点意见,年内开展试点企业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启动一是解析计划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二是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国企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员工董事;三是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持股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首批试点实施员工能进能出、年内收入能增能减的启动市场化机制;四是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而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解析计划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根据安排,试点企业的推进方式是“成熟一户开展一户”, 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再适时扩大试点。首批试点中央企子公司数量为10家,地方国企为5到10家。

  为更好地激励骨干员工,试点意见规定,只有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才可以参加员工持股。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实施员工持股后,国有股东控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 34%。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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