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犬伤事件引发热议:狗主人或将担刑责

[娱乐] 时间:2024-04-16 20:15: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76次

    10月16日上午,崇州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犬伤恶犬袭击事件,一名两岁女童遭一只罗威纳犬袭击,事件导致右肾挫裂伤和右侧肋骨骨折。热议人或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狗主让人们开始思考狗主人和物业公司是将担否应该为此事承担刑事责任。当晚,刑责成都崇州公安通报称,崇州女童经过紧急治疗,犬伤伤口已完成清创手术,事件生命体征稳定。热议人或医疗专家组将继续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后续的狗主医疗治疗计划。据当晚参与会诊的将担华西医院一位医生介绍,当晚会诊后制定了初步的刑责治疗方案。女童最大的崇州危险是右肾损伤以及形成的血肿,经过五六位专家的讨论,一致认为手术风险太大,最优的选择应该是保守治疗。还有对于伤口的处理,因为被狗咬伤是特殊伤口,不能一下缝合,而大面积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所幸小孩的生命体能比较平稳,各项指标并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值。”医生介绍,小孩全身有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视频加载中...这只罗威纳犬的攻击性以及该品种在多座城市的禁养情况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人开始质疑狗主人和物业公司是否应该为此事件负刑事责任。甘肃衡则仪律师事务所的蔡文龙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养犬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他人生活。如果这只大型犬是小区居民养的,导致他人受伤,那么应由养犬人或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流浪狗,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原养犬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找不到原养犬人,那么当前的管理人也应承担责任。作为小区管理单位的物业公司有义务确保小区的安全,因此,如果小区内的流浪狗袭击他人,而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物业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养犬的动物伤害了他人,那么动物的养犬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他认为,在这起事件中,物业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过失,因此也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此外,蓝天彬律师提到了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其中明确提到了因狗伤人而导致狗主人被判刑的情况。该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明知其养的是烈性犬,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他人受伤,最终被判刑。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狗主人和物业公司责任的广泛热议,也提醒人们养犬需谨慎,确保社会公共安全。这一事件的处理将成为未来类似案例的重要参考。对于这个事件,大家都有什么看法??欢迎一起来讨论!!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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