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逾4.8万件

[综合] 时间:2024-04-24 04:28: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8次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记者王希)企业破产法是年至年全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取得积极成效,国法2007年至2020年,院共逾万全国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9604件,审结审结破产案件48045件。破产

  18日,案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年至年全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国法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的院共逾万一段时间,我国每年破产案件数量在3000件左右。审结党的破产十八大以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案件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挽救和退出机制,年至年全破产案件数量快速上升,国法2017年至2020年受理和审结的院共逾万破产案件分别占法律实施以来案件总量的54%和41%。

  报告称,企业破产法逐步被市场主体接受和社会认可,困境企业运用破产制度的能力增强,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案件的比例上升;各级政府和法院加强统筹协调,破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中,我国办理破产的评价名次从2013年的82位提升到2020年的51位。

  报告还介绍,人民法院加强专业建设,破产司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国已设立14个破产法庭、近100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及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办理破产案件;共有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417名;28家高级人民法院和284家中级人民法院编制了管理人名册,共纳入机构管理人5060家、个人管理人703人。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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