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养老机构这22种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焦点] 时间:2024-04-16 15:01: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8次
新京报讯 据民政部官网消息,民政近日,部养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老机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将《标准》作为养老机构监管的构种重要依据,单独或者联合有关部门在养老机构行政检查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同时,应判隐患要求养老机构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事故彻底排查、民政准确判定、部养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老机

  《标准》明确,构种养老机构未落实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基本要求,情形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应判隐患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应判定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民政

  《标准》从重要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安全生产相关资格资质不符合法定要求、日常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严重违法违规提供服务、其他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等5个方面,明确了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22种具体情形,为基层监管部门和养老机构排查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提供了依据。

  《标准》提出,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民政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各地民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细化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责任编辑:吴剑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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