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河南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来了

[探索] 时间:2024-04-19 16:56: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次

原标题:如何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河南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来了

如何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8月26日,何防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范化方案该厅日前印发了《河南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危境风对未来三年进一步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险废险河项整行动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物环保障生态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南专

此次专项行动的治年整治范围包括哪些?

大河网记者获悉,《方案》明确了五大类整治范围,何防包括危险废物焚烧、范化方案填埋、解危境风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险废险河项整行动煤炭加工、物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南专医药制造业、治年化学纤维制造业、何防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等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列入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范围的化工园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黄河流域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

将从哪些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从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结合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2020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结合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重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单位清单。审核纳入清单的单位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报送等制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县区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到2020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时,上述企业信息要全部纳入全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

在涉危险废物排查工作基础上,以整治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园区为重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针对问题化工园区和企业,重点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检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申报的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贮存前是否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如未进行预处理,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按计划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严格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审批,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效衔接;抽查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一致的,应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按现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整改。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失信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并根据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推行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本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2022年年底前,使辖区内的危险废物总处置能力与总产生量基本匹配。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各地要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以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铝灰、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酸、废碱、废盐、精(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过程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通过严厉打击一批涉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各地要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如发现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其他方面问题,应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并告知企业主动向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自觉接受监管。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进度如何安排?

大河网记者获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8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具体划分为动员部署(2020年8月)、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攻坚(2021年1月至12月)与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1月)4个阶段。

其中,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各地根据《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广泛进行宣传,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排查整治阶段,各地基本完成摸底排查工作,通过生态环境部开发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App”及时填报排查整治情况,建立排查问题清单。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或园区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相关企业或园区按照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集中攻坚阶段,各地要针对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难点问题和困难,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排除环境风险隐患。

巩固提升阶段,各地要认真归纳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共性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制度层面需要建立、补充、完善、提升的具体事项,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在完成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提出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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