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知识] 时间:2024-03-28 21:27: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6次

    2023年9月19日,江西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省人审宣副主任龚建华受贿一案,大常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副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对查封、主任扣押、龚建冻结在案的华受贿案龚建华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江西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省人审宣被告人龚建华利用担任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大常常务副市长、原副南昌市规划土地运作领导小组组长,主任中共宜春市委副书记、龚建市长,华受贿案中共抚州市委书记,江西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在土地挂牌、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1万余元。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龚建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龚建华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封、扣押、冻结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编辑:唐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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