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时尚] 时间:2024-04-27 11:34: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6次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国家医保局、部门保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财政部、小微性缓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企业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实施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阶段缴职对中小微企业、工医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位缴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部门保单社会团体、对中基金会、小微性缓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律师事务所、实施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阶段缴职

通知强调,工医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范围,结合实际明确操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通知要求,要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要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此外,通知还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要求,各地要抓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落实,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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