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19万被判全额赔偿 卡主取证动作成胜诉关键

[综合] 时间:2024-03-29 22:20: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7次

  银行卡被盗刷19万元银行被判全额赔偿

  专家称判决结果将产生示范性意义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刘洁琼

  据媒体近日报道,银行刘女士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银行卡的存款却在阿联酋的迪拜被人4分钟内盗刷了19万元。刘女士将某银行起诉至法院,卡被索赔损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盗刷认定这19万元是伪卡交易,判决银行全额赔偿。

  近年来,判全银行卡被盗刷的问题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专家认为,额赔该案的判决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将产生示范性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主取证动作成这一判决旗帜鲜明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表面上看是银行输了官司,但通过这个判决,银行信誉也得到了提升,实质上是“双赢”的结果。

  “如果法院不这么判决的胜诉话,有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记者说,关键“现在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例比较多,手段五花八门,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个人的权益无法得到维护,因为仅凭其个人之力很难找到犯罪嫌疑人。除此之外,银行银行卡被盗刷可能还会造成用户的恐慌心理,觉得自己放在银行的钱都不安全,进而对金融机构丧失信任。”

  赵占领认为,卡被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也应该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某些情况下需要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去判断交易是盗刷否正常,应当在技术上尽最大的努力保障用户账户安全”。

  据刘俊海介绍,判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额赔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主取证动作成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胜诉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障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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