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上路将被扣车、罚款1000元

[探索] 时间:2024-04-26 16:36: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9次

原标题: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上路将被扣车、北京被扣罚款1000元

记者30日从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超标车过车罚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电动渡期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自行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将于10月31日期满。11月1日起,满上在北京市骑行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款元将被北京交管执法部门处以扣留车辆、北京被扣罚款1000元处罚。超标车过车罚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动渡期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自行彻底解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满上电动自行车的潜在社会隐患,北京市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款元条例规定,北京被扣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超标车过车罚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北京市销售、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电动渡期对于条例施行前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北京市综合考虑车辆使用寿命、车辆保有人权益等因素设立3年过渡期。

2018年10月27日,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向超标车辆发放临时标识,引导持有人逐步有序淘汰、更新超标车辆。条例规定,过渡期满后,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过渡期即将结束,持有人应尽快淘汰、更新超标车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应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使用合规车辆。

为进一步引导车主及时淘汰、更新超标车辆,确保车辆处置各环节有序运转,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已制定《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目前,车主可前往北京市8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新车,也可通过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处置废旧车辆。

11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车辆扣留、驾驶人罚款1000元处罚,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车辆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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