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进行赃款转移 昆明盘龙警方打掉一电诈“跑分”窝点

[热点] 时间:2024-04-19 15:22: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77次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盘龙警方供图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5月26日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获悉,帮助该局5月20日打掉一涉及1000余万元资金的境外进行警方电诈“跑分”窝点,“跑分”其实是诈骗赃款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对迅速转移诈骗赃款的“专业”术语。

  5月19日,团伙盘龙公安分局接上级部门下发线索,昆明要求对线索中涉及昆明市的盘龙疑似“跑分窝点”开展专门打击工作。接到线索后,打掉电诈盘龙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窝点立即组织分局反诈经验丰富的跑分民警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经缜密侦查,帮助分局反电信网络诈中心民警于5月20日15时在盘龙区天宇广场一房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境外进行警方23岁)和张某某(女,诈骗赃款转移25岁)。团伙

  经现场突审,昆明两人供述经朋友“瞎子”介绍,在家中利用两人名下的银行卡帮助境外诈骗犯罪团伙进行赃款转移转账。

  民警立即对“瞎子”信息进行研判,锁定其身份为陈某某(男,23岁,昭通彝良人),为避免陈某某得到消息逃逸,民警当机立断赶赴昭通,于当晚21时,在昭通市昭阳区一酒店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林某某(男,26岁,昭通彝良人)。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盘龙警方供图

  经审查,陈某某供述其在林某某的介绍下从事“跑分”犯罪活动以牟取非法利益,同时介绍朋友赵某某和张某某从事“跑分”牟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赵某某、陈某某、林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公民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结算工具为个人使用,千万不要用来帮助他人进行支付结算,否则可能沦为犯罪帮凶,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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