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04恒宝股份收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要点

[综合] 时间:2024-04-25 23:04: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0次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恒宝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股份股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收处索赔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罚事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先告

  2023年9月8日,知书002104恒宝股份(维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恒宝经查明,股份股民公司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处索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罚事(恒宝股份维权入口)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先告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知书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恒宝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股份股民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收处索赔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之间买入股票,并且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责任编辑:韦子蓉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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