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原副市长李连玉滥用职权、受贿获刑8年

[休闲] 时间:2024-03-03 03:45: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4次

­  扬子晚报讯(记者 于英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徐州8月11日,市原受贿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州市原副市长李连玉滥用职权、副市受贿案,长李认定被告人李连玉犯滥用职权罪,连玉滥用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职权判处有期徒刑5年,获刑并处罚金30万元,徐州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市原受贿并处罚金30万元。副市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长李上缴国库。连玉滥用

­  经审理查明,职权2006年至2010年,获刑被告人李连玉在担任中共邳州市委书记期间,徐州多次违规擅自决定启动工程项目建设,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后拆除,违规安排下属人员出国为其办理私事,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折合人民币6310.502万元。2006年至2014年,李连玉利用担任中共邳州市委书记、徐州市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拨付工程款、企业改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7555万元。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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