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符合条件者发放待遇,多么痛的“错误”

[焦点] 时间:2024-04-24 16:24: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9次

  近日,错误河南省审计厅公布了今年对全省社保体系进行全面“摸底”的符合放待审计结果,到2011年末,条件痛全省社保资金累计结余1100多亿元,遇多部分经办机构向不符合条件的错误人员发放待遇9655万余元。(中国新闻网11月4日)

  消息的符合放待标题让人触目惊心,“河南社保机构向不符合条件者发放待遇近亿元”。条件痛也许对于一个省来说,遇多算小数,错误可是符合放待在一个个如笔者一般的网民看来,简直就是条件痛天文数字,毫无一笑置之的遇多“风度”,并视其为严重的错误错误。

  诚然,符合放待失误是条件痛难免的,故而说“一点都不能错”显得有悖科学。但是近亿元的数字,绝不可用“工作失误”来搪塞,也没人可以接受。“审计中发现部分地区和单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社会保障资金;部分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等,多地多人重复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村子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低保对象。”可以确定,有人在犯错,在违纪犯罪,是故意的,而且人数不少,数目不小。

  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总有不少的机构和人员铤而走险,明知故犯,监督又在哪里?令人稍感欣慰的是,这次报道是政府审计的结果,不是网民举报。由此可见政府反腐的决心和态度,治腐的主动与成效。审计是在事后,事中呢?经办机构发放待遇的时候,监督为什么出现缺失,让不法者有机可乘,频频得手。不法者为了利益,在监督缺位时,伸出了肮脏的手,对象是需要救助的社会最弱势群体,甚至还有病人。“审计发现,4个市本级和31个县的医疗机构等单位通过虚假病例、挂床住院、滥开药物等手段套取医保资金1366万余元;部分医疗机构采取违规加价等方式乱收费318万余元。”

  知法犯法者,当严惩!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急需完善相关制度,查漏补缺。笔者认为,最需完善和加强的,“常态公示低保家庭信息”是其中之一。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失为明智之举。虽然无法解决其间所有问题,但是有更多的眼睛盯着,如影随形,那么那些想犯错的手还能轻易地伸出吗?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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