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抢夺高速路上行驶的客车方向盘获刑6个月

[时尚] 时间:2024-03-29 22:16: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5次

原标题:一男子抢夺高速路上行驶的男抢客车方向盘获刑6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夺高南国都市报9月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符燕芝)9月8日,速路上行驶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客车近日,盘获由该院提起公诉的男抢一起辖区内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获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某获刑6个月,夺高并处罚金2000元。速路上行驶

据悉,客车赵某某在跟随30多人的盘获旅行团乘坐旅游双层客车从广西经过海口前往三亚的过程中,因琐事与客车司机发生争吵,男抢情绪激动之下用手抢夺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夺高客车方向盘,随后驾驶员将车开至路边停车并报警,速路上行驶无人员受伤。客车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盘获增设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款规定的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案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来,海口市秀英辖区内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2021年6月18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起的指控意见和量刑意见,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公共安全不可儿戏,任何人都不能任性妄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规制乘客及驾驶人员的行为,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公共空间,保护人民的出行安全。(王天宇 符燕芝)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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