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 6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100余万

[焦点] 时间:2024-04-19 16:18: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9次

原标题:哈尔滨: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 6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100余万

东北网11月15日讯(记者 唐继厚)日前,哈尔环境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滨宣被判

庭审现场

经查,判起被告单位哈尔滨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防水材料过程中,污染万用水喷淋原理过滤生产中所产生的案被废气,过滤后产生的告人油水混合物属危险废物(石油烃类物质)。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峰(化名)放任厂长姜亮(化名)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刑并姜亮两次纠集工人向该公司西侧大坑内倾倒上述油水混合物,处罚因该公司西侧大坑被填埋无法继续倾倒废物,金余故在2020年8月、哈尔环境11月期间,滨宣被判姜亮两次串通于某某、判起冯某指使肖某某、污染万周某某将油水混合物倾倒在香坊区穆家沟三环桥附近排雨水井内,案被倾倒的告人污染物通过该井流入马家沟河,造成马家沟河污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放任、指使他人或者亲自参与排放、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应予惩处。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六被告人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处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环境检测和清理马家沟污染费用共计人民币126万余元,责令其通过全省范围内发行的纸质媒体或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唐继厚)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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