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治通顺河 生态补偿上限1000万元 武汉仙桃率先签署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

[焦点] 时间:2024-04-20 06:07: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4次

原标题:携手共治通顺河 生态补偿上限1000万元 武汉仙桃率先签署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

(记者刘畅、携手限万先签通讯员闫成义、共治胡喜珍)“责权共担,通顺态补桃率态补利益共享。河生汉仙核生”5月10日,偿上偿协武汉市与仙桃市签署《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元武域跨议标志着这条江汉平原重要河流水生态保护治理迈上新台阶。署流市断

通顺河全长195公里,面水流域面积3782平方公里,质考是携手限万先签长江在湖北省境内的重要支流。通顺河起于潜江市,共治经仙桃市顺流而下,通顺态补桃率态补在武汉经开区境内经黄陵矶闸汇入长江。河生汉仙核生其中武汉段河道长68公里,偿上偿协汇水面积824平方公里。元武域跨议

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协议》约定,通顺河上游来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提供资金奖励;来水水质劣于目标要求,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污染补偿。双方约定将通顺河流域由仙桃进入武汉境内3个断面的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协议》约定水质类别考核目标为Ⅳ类,主要污染物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3项,以Ⅳ类水质对应的浓度参数进行考核,每月考核1次。年度奖惩金额为每月预核算补偿金额累计值,下一年度元月对上一年度的全年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结算、拨付。每年合计补偿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将专款专用于通顺河流域范围内水污染防治,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2018年,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通过自主协商,上下游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为推动两市相关协议签署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意见指导。

“这是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在生态领域的重要动作。”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国斌认为,作为全省率先签订的跨市河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对于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将发挥重要机制保障,将加快构建跨界水体共建、共管、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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