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人因造谣传谣被查处 西安警方提醒散布涉疫情虚假信息须负法律责任

[知识] 时间:2024-03-29 08:08: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75次

抗疫情丶

陕西网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季晓宇)日前,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造谣责任西安警方持续加大对涉疫情网络谣言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传谣处西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者的被查布涉法律责任。

据统计,提法律自2021年12月9日至今,醒散虚假信息须负西安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散布涉疫情虚假信息案件30起,疫情治安处罚30人,人因其中行政拘留23人。造谣责任1月8日,传谣处西灞桥区居民张某(女,被查布涉47岁)在微信群散布“某公寓4个老年人确诊,提法律800多人被拉去定边沙漠隔离”等虚假信息,醒散虚假信息须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疫情张某散布涉及疫情防控谣言信息,人因扰乱社会秩序,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目前,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在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但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个别社交媒体账号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渠道散布谣言的现象。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空间,西安警方再次提示广大市民和网友:请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涉疫情虚假信息,不传播非权威来源的涉疫情音视频和文字信息,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注意甄别各类网络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通过社交媒体传播的无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视频和文字等涉疫情信息,应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涉疫情虚假信息要主动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信和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如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对网站、公众账号等传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置;强化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意识,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进行互联网信息传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涉疫情网络谣言违法行为,网信和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违法个人和组织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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