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拟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综合] 时间:2024-04-27 07:57: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1次

  4月15日,郑州住房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公积公贷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金拟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款业形成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商转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郑州住房其中提出,公积公贷符合下列条件的金拟,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借款申请人名下使用商业贷款所购的开展款业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向商业贷款银行设定抵押外,商转未设定其他抵押权、郑州住房居住权登记事项,公积公贷不存在司法查封、金拟冻结等权利限制;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开展款业且状态正常,商转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商业贷款原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具有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商业贷款的能力。

责任编辑:刘德宾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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