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元唆使、资料支被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等华活动
华泰人寿济宁中支个险部讲师于某寿险产品上市后,在代理人早会培训中介绍该产品具有类似“活期账户”的泰人效果,与保险条款约定内容不符,寿济属于唆使、宁中诱导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的罚万情形。
二、编制编制虚假业务资料
华泰人寿济宁中支于2020年9月新增的虚假个人代理人中,有12名个人代理人在公司代理人管理系统中留存的业务元银行卡信息不真实。
综上,资料支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决定给予华泰人寿济宁中支警告并处罚款10.5万元的等华行政处罚。
同时,泰人济金罚决字〔2023〕2号披露,李保盼时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人寿山东分公司)个险部经理助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人寿济宁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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