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育儿压力、打击拐卖犯罪…… 代表委员频频为“她”发声

[探索] 时间:2024-03-29 09:28: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4次

原标题:减轻育儿压力、她打击拐卖犯罪…… 代表委员频频为“她”发声

东方网3月8日消息:今天是减轻三八妇女节。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育儿压力“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打击代表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拐卖代表委员们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犯罪议案、提案和建议层出不穷。频频

婚育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

周燕芳代表:为女性减轻育儿压力,她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

针对为女性减轻育儿压力、减轻维护职业发展权益、育儿压力提高生育意愿,打击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提交了有关建议。拐卖

建议提出,犯罪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并强制执行,频频分担女性育儿压力,她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当前国内大部分城市父亲的育儿假只有5至10天,建议将男性带薪育儿假延长至30天,并强制执行,强化父亲育儿责任。此外,为促进女性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保证企业招聘女员工比例。

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张驰 摄)

张兆安代表:推出生育奖励等配套措施

在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看来,在一定条件下,“这些配套支持措施成为了决定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关键性因素。”比如在推出生育奖励方面,张兆安认为,“最直接的、最有效的应该是现金奖励。”

张兆安同时认为,“减免税负”“给予各类补贴”等都可以对提高生育率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如在给予各类补贴方面,张兆安认为,要实施生育补贴,“对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制度的人员,给予生育二胎或三胎的生育激励;对未就业而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可制定相关政策,向未参保的对象给予一定的现金补贴,以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李丰代表:认可、保障未婚女性生育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许多能够生育的女性工作很忙,压力大,都承担着超负荷的工作量。全国人大代表李丰建议,对于有生育能力和意愿的尚未婚姻的女性生育从法律上予以认可和保障,对生育二胎、三胎的给予相当的福利保障,例如提供免费优质的婴幼儿儿奶粉、辅食、尿布等婴儿用品;减免生育二胎及三胎夫妇的税收;减免二胎、三胎的学杂费;优惠二胎、三胎家庭的购房补贴……

对于那些单位或社区不能提供托儿所的生育女性,李丰建议,给予她们不同胎次的带薪育儿假(如二胎1年,三胎3年),从而确保多胎生育女性的生活保障和安心地养育好子女。

冯丹龙委员:男女应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

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今年提交《关于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提高人口出生率的提案》,建议出台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的政策,让男性承担更多育儿义务,以此降低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提升女性生育意愿。

提案表示,生育之后女性的身体恢复,大约只需要一个月或40天左右,剩下的假期主要是陪伴婴孩成长。但是,陪伴不是女性专利,男性一样可以陪伴,参与照顾孩子。强制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可以同时休假,也可以轮流休假。

打击拐卖犯罪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张驰 摄)

樊芸代表: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刑责,买卖同罪

就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告诉记者,已于3月7日中午提交了“聚焦妇女儿童拐卖”的议案。樊芸建议,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责,买卖同罪,增强法律威慑力。

据悉,正在修法过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自公开征求意见起,不到一个月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42万条法律意见,参与人数高达8万余人。“眼下这部法律修法热议程度高,这是社会公众进入法治社会后法治意识提高的表现。同在一片蓝天下,对于社会陋习,大家有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弱势群体的意识。”樊芸说。

全国人大代表潘向黎(张驰 摄)

潘向黎代表:买卖同罪同罚

全国人大代表潘向黎提交一份关于修改刑法中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议案,建议将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和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合并成为“拐卖、买受妇女、儿童罪”,买卖同罪同罚,以期最大限度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

这份议案同时表示,修改法律只是第一步,然后必须通过一切方式不遗余力进行普法大宣传,让“拐卖妇女儿童是犯罪,而且买卖双方同罪”这个法治观点无远弗届,深入人心。

胡卫委员:建立高效全国监控救助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建议,依托数字化技术,建立高效全国监控救助平台,让“天下无拐”。

胡卫说,拐卖人口犯罪通常从“拐”到“卖”存在时间窗口,俗称“5小时黄金期”。完善的体系有助于全社会快速反应并解救被拐人口。应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利用大数据分析压缩犯罪空间,杜绝利用网络等新兴平台犯罪的可能性;充分发挥预警、救助平台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分析协助被拐多年的人员找到家人。

蒋胜男代表:开展打拐后续救助工程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提交《关于推进全国多部门联合打拐行动及后续救助系列工程的建议》。蒋胜男建议,推进全国多部门联合打拐行动及后续救助系列工程。

她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让被拐卖者户口、学籍、工作重新安置,“就算生活回不到原点,也要有个新起点。被拐卖女性好像一旦被拐卖,就已经社会性死亡了,她没有重生的机会了,这很可怕。”因此,建议开展打拐后续的救助工程,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平等就业

李亚兰代表:放开妇女劳动禁止范围

针对保护妇女劳动权益,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建议,放开女职工劳动禁止范围,通过加强劳动安全建设以及生命健康保障等方式,保障女职工自主参与工作的权益,进而有效拓宽女职工的就业渠道,使其劳动权益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

在李亚兰看来,我国法律所列举的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基本属于高强度、高风险以及对体力要求较高的工作,但是通常情况下这些工作也会收获更高的报酬。“这种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劳动安全,但是没有充分考虑到女性参与高强度工作获取高额报酬的需要,将部分具有能力的女性排除在这些工作范围之外。”

邱立成代表:加强立法,消除性别等就业歧视

针对当前我国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全国人大代表邱立成建议,要加强反就业歧视立法。

他还建议设立就业法庭或专门机构,畅通就业维权渠道,加强司法保护,维护大学生和其他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此外,作为用人单位的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应以上率下,成为反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的表率。

作者:包永婷、薛宁薇、柏可林

(部分文字综合自人民日报、北京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妇女报、工人日报)

(包永婷)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