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居民 澄迈县城这些路段20日起限行货运车辆

[探索] 时间:2024-04-25 18:26: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03次

原标题:@澄迈居民 澄迈县城这些路段20日起限行货运车辆

新海南客户端、澄迈澄迈车辆南海网、居民南国都市报6月17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17日,县城限行记者从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日起20日起,货运对澄迈金江城区部分路段中型(含)以上货车、澄迈澄迈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时间的居民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县城限行规定,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澄迈金江城区部分路段中型(含)以上货车、日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时间的货运交通管制措施。

限行车辆为中型(含)以上货车、澄迈澄迈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居民专项作业车、县城限行轮式专用机械车、日起轮式自行机械车、货运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新能源车除外。限行区域为金江镇的文化路、文明路和环城西路全路段。

限行时段:

中型(含)以上货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早上6:00至晚上10:00,在限行区域内禁行。

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限行区域内全天候禁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路线通行:金江地区:金马大道→环城西路→人民西路→文明路;通行时间:晚上10:00至次日早上6:00;除指定通行路线外、澄迈县金江镇城区其它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限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物流公司使用的货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前十个工作日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货物运销合同)向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备案审批申请,经备案审批后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做到加盖篷布,密闭运输,严禁遗洒、飘散载运物。

澄迈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王小畅)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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