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 参观公共文化场馆免收门票

[综合] 时间:2024-04-25 19:36: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91次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现役轨道交通工具;参观游览博物馆、军人疾军纪念馆、和残化场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人参公园、展览馆、观公共文馆免名胜古迹、收门景区,现役免收门票……近日,军人疾军《辽宁省拥军优属规定》对外发布,和残化场自3月5日起施行。人参

  《规定》提出,观公共文馆免部队车辆通过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收门各种公路、桥梁、现役渡口、军人疾军隧道免收通行费;在各类停车场停放,和残化场免收停车费。在交通出行和文化旅游方面,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工具;在参观游览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免收门票。

  在对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上,《规定》提出,现役军人在部队荣获勋章及荣誉称号、立功的,其家庭所在地政府组织送喜报、慰问军人家庭,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批准其入伍地县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给其家庭优待金。

  服现役期间的义务兵、士官入伍前及现役军人家属随军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予以保留;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及相关权益予以保留。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在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赁补贴时,按照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将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市、县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符合自主就业条件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时,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军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随军随调配偶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扶持政策。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