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州支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又提又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月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起施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行贵需在申请之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州支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积金认定标准: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记录的又提又贷,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月日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起施商业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利率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此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六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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