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知识 >陈淑庄林瑞华涉“犯聚”提堂 正文

陈淑庄林瑞华涉“犯聚”提堂

[知识] 时间:2024-04-27 03:41: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37次
陈淑庄离开法庭时试图避开记者,犯聚没有回应提问(图片来源:大公网)
  中评社香港10月3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陈今年四月,淑庄《大公报》踢爆公民党陈淑庄于“限聚令”生效后,林瑞涉嫌与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等约20人在“落半闸”酒吧内聚会。华涉陈淑庄、提堂林瑞华事后被票控违反“限聚令”,犯聚酒吧负责人亦被票控两罪,陈案件昨于九龙城法院提堂,淑庄三人获准押后答辩。林瑞  事发时仍是华涉立法会议员的陈淑庄,与林瑞华分别被票控于今年4月2日至4月3日期间,提堂在深水埗大南街“HANDS”酒吧内,犯聚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陈参与受禁群组聚集;亦即违反俗称的淑庄“限聚令”。该酒吧的负责人陈伟才则被票控两罪,其中一张传票指控他于4月2日违反政府防疫措施要求,容许酒吧在客人进入前不量体温、容许多于四人一枱;另一传票,则指控陈于4月2日至4月3日期间违反俗称的“禁酒吧令”。  控方在庭上表示,由于四张传票源于同一事件,故申请合并处理,幷准备好让三名被告答辩。三人则透过律师称,需时索取研究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故申请押后答辩。  三人拟拒交罚款  裁判官梁嘉琪询问本案之后会否再有其他被告;控方回应指,今次事件只会牵涉陈淑庄等三名被告人。最终,裁判官批准本案押后至12月10日再讯。据了解,陈淑庄等三人拟拒交罚款。  陈淑庄被《大公报》踢爆涉违反限聚令后,一度辩称当时是以立法会议员身份出席“公务会议”。特区政府其后发稿驳斥其谬论,指当时公众人士若可进入该酒吧,有关禁止群组聚集的规定便适用,而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不属豁免范畴。  昨日陈淑庄离开法庭时试图避开记者但不成功,记者追问她会否更改早前“公务会议”的说法,她没有回应,匆匆改往另一方向离开。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