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购房风险提示:房企以优惠为名只签线下合同即为风险

[娱乐] 时间:2024-04-23 19:46: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82次

  据“湖南住建”官方微信号1月7日消息,湖南合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发布风险房企风险日前,购房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发布了《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简称《风险提示》),提示提醒广大购房群众在购房时务必提高警惕,优惠时刻注意11个方面风险,为名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只签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显示,线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购房款、湖南合同认筹金、发布风险房企风险定金、购房预订款等款项,提示或者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房企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只签订线下合同以及房企以一次性付款、优惠团购费、为名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只签就是风险。

  11个方面风险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就是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就是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就是风险。

  四、开发企业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只签订线下合同的就是风险。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

  七、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就是风险。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就是风险。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就是风险。

  十、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就是风险。

  十一、开发企业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就是风险。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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