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摄像功能眼镜查阅卷宗并脱衣大闹法庭 一非律师辩护人被河南高院罚款1000元

[热点] 时间:2024-04-20 06:40: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4次

原标题:戴摄像功能眼镜查阅卷宗并脱衣大闹法庭 一非律师辩护人被河南高院罚款1000元

2020年12月29日下午,戴摄大闹一刑事案件非律师辩护人李某梅在河南省高院机关严重扰乱诉讼秩序,像功1月6日,眼南高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高院获悉,镜查该院依法对李某梅作出罚款1000元的阅卷院罚处罚决定。

李某梅系被告人李某合的宗并姐姐,办案法官征求李某合的脱衣意见后同意其作为李某合的辩护人,允许其查阅卷宗材料,法庭非律但不允许拍照复制。师辩2020年12月28日李某梅在明知不允许拍照的护人情况下佩戴具有摄像功能的眼镜查阅卷宗。

同年12月29日其继续佩戴该眼镜阅卷时被书记员发现,被河法警明确告知需要对其眼镜进行检查,款元李某梅拒不交出眼镜。戴摄大闹法警强制收缴该眼镜后,像功其在诉讼服务大厅阅卷室脱光上衣哭闹一个多小时,眼南高严重扰乱了省法院机关办公办案秩序。12月31日,河南省法院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李某梅罚款1000元,并取消其辩护人资格。

河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大河网记者,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负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提出合理诉求,正常行使诉讼权利。但李某梅作为非律师辩护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使用带有摄像功能眼镜隐蔽拍摄卷宗材料,被制止后不仅拒不认错,还采用极端方式在法院哭闹,扰乱法院机关办公办案秩序,依法应当予以惩罚。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