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知识 >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 正文

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

[知识] 时间:2024-04-19 03:17: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61次

  清早,把法从吉林省四平市开车前往60公里外的律送孤家子镇,一路坑洼;不时有卡车经过,到田掀起大片尘土。间地1小时40分钟后,把法孤家子法庭跃入眼帘,律送灰白色的到田三层小楼,周边是间地望不到头的黑土地。梨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把法孤家子法庭庭长孙海鑫扶着腰大口喘气,律送几分钟后,到田扶着车门走下车。间地

  “海鑫法官,把法有人欠我钱,律送躲南方去了!到田”“我家孙子上学跟人打架了,咋办啊?”……一进门,孙海鑫就被村民围了起来。

  询问情况、解释法条、出具文书……整整一上午,孙海鑫忙得没空休息,“有些村民不清楚法庭的职责范围,只要来了,我都尽可能地给说说法理、想想办法。”

  自1988年大学毕业到四平市石岭法庭算起,孙海鑫先后在3个乡镇法庭工作,在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一线,已经干了34年。

  起初,孙海鑫跟一名资深法官搭档。他们常常蹬着自行车到老百姓家里,脱鞋就盘腿上炕头,先听村民吐完苦水,再把法律条款用土话一句句讲给大家听。“这事多清楚啊,为啥不直接断个是非?”孙海鑫有过这样的疑问。“判完案子你拍拍屁股走了,人家明白为啥吗?不明白的话,凭啥信服你的审判、信服法庭?”这名法官的话让孙海鑫深受启发。

  从此,把法律送到乡村、送上炕头,也成了孙海鑫的工作原则。2008年,他来到只有两名法官的孤家子法庭,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走遍了镇里34个村。“海鑫法官”的名号也逐渐在村里传开。工作以来,孙海鑫承办案件超6000件,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等称号。

  这背后,是既守法理又带泥土味的工作方法。

  “灌区管理局欺负人!”去年11月,冒着大雨,村民老张找到孙海鑫。当年6月,由于操作失误,泄洪闸没有完全抬起,导致老张的6亩地被水淹没,双方约定秋收时进行赔偿,金额却迟迟协商不成。

  “咱主张经济损失赔偿,法律支持,但得计算方式合理。啥叫合理?你说我在路上把别人拖拉机刮了,不能整个买下来吧?”孙海鑫站在地头看着蔫头蔫脑的玉米,怎么找到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损失数目呢?他看看这边又看看远处,从水淹的地方掰了两穗玉米,又蹚着泥泞走到其他地块,掰下两穗,掂了掂重量,又让管理局工作人员捏了捏籽粒。

  “这放市场里卖,得差一个档次,能认可不?咱按一斤差两三毛算,老张你算算,六亩约莫能产多少斤?”经过协商,最终,灌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诚恳地向老张道歉,并同意赔偿3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解决了。你看你嘴上还起个泡,至于不至于?晚上吃点烀苞米!”临走前,孙海鑫把玉米交到老张手里,他身上的工作服早已被雨水打透,裤脚沾满泥土和秸秆碎屑。

  “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2018年以来,孙海鑫在多个乡镇建起法官说事点,固定时间到村里办公,现场为群众调解纠纷、明理释法,开展法律服务,涉及婚姻家庭、侵权、民间借贷等方方面面。没有需要处理的纠纷时,孙海鑫则会就地普法,春天讲土地承包合同,秋天讲粮食买卖,“说事点是我们普法重要的抓手,我们专挑群众身边明天就可能碰到的问题讲。”

  目前,梨树县人民法院已在辖区内建立起辐射24个乡镇(街道)、304个行政村的司法服务网格。2021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法官进网格”工作方案》,法官下沉至社区乡镇,明确职责清单和工作目标,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宣传法律常识,调解矛盾纠纷。

  “我还有两年就退休了,现在也要做好传帮带,让田间地头永远有咱普法的人。”法庭送走了最后一名村民,天色已黑,孙海鑫揉了把腰,“走吧,咱一路再赶回去。”

  (记者 刘以晴)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