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防控 湖北崇阳一男子被判刑

[休闲] 时间:2024-04-27 07:22: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34次
  中评社北京2月25日电/据湖北日报报道,配合判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全国多地出现妨害疫情防控的防控案件。以湖北为例,湖北截至2月20日,崇阳全省法院适用速裁、男被简易程序,配合判刑共审结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2起。疫情其中,防控妨害公务8起,湖北抢劫1起,崇阳寻衅滋事1起,男被妨害传染病防治1起,配合判刑生产、疫情销售伪劣产品1起。防控对这些案件,均依法从重从快审理。  【案例】  2月10日上午,咸宁市崇阳县公检法机关快侦快诉快审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查明,2月2日,被告人叶某驾车载其舅父和胞兄从金塘镇寒泉村回家,经过崇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寒泉村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告知其禁止车辆通行,并要求叶某等人检测体温,叶某等人拒绝检测,多次辱骂防控工作人员,并且将车辆堵住监测点,民警出警时又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致二人轻微伤。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罚,经综合考量,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专家说法】  贾红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湖北卫生法学会理事):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从案例本身来看,承办本案的公检法机关严格依法快侦、快诉、快审,既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防控管理等行为依事实与法律认定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从轻情节进行了综合考量,在此基础上作出最后判决,既没循势拔高,又没人为降格。  依法治理、依法抗疫是打赢这场新冠肺炎阻击战的重要保障,而全民守法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这场抗疫战争中应该知法、懂法、尊法、守法,要有责任担当,不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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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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