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警方强力推进禁渔禁捕整治行动 收缴各类渔具230余件

[时尚] 时间:2024-04-25 13:22: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8次

原标题:保康警方强力推进禁渔禁捕整治行动 收缴各类渔具230余件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保康杨武)9月15日6时许,警方禁渔禁捕保康一男子趁着清晨在禁捕区偷偷下网捕鱼,强力哪知碰上民警早起晨练,推进抓个正着。整治民警还现场起获粘网2副和3斤左右渔获物。行动

保康民警查获的收缴渔具。通讯员供图

当日6时15分,各类保康县公安局过渡湾派出所民警晨练跑步至二堂村路段时,渔具余件发现路边的保康汉江流域南河段岸边停靠一不明船只。民警遂对船只和船上男子进行检查盘问,警方禁渔禁捕并当场起获粘网2副和3斤左右渔获物。强力

经查,推进该男子杨某今年50岁,整治系过渡湾镇二堂村居民。行动面对确凿证据,杨某交代,其趁清晨南河无人巡查之机,利用自家粘网偷偷下网捕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自今年7月“禁渔”行动以来,保康县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组,对汉江流域持续开展了禁渔禁捕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收缴地笼网、渔网等渔具230余件,扣押捕鱼机5台,查处涉渔警情26起,移交案件线索9起,办理涉渔刑事案件3起。

尤其是使用地笼网等毁灭性工具实施非法捕鱼的危害性极大,严重破坏了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必须严厉打击!”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警方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汉江流域常态化巡查控管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地笼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确保河域整治行动全方位、无死角。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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