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草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案离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异不于履育责责任,但被人民法院裁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得怠或者被中止探望的除外。(记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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