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驾驶证电子化全国第二批推广应用 将新增110个城市启用

[热点] 时间:2024-04-19 15:23: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09次

  本报讯(记者王 洪丁 俐通讯员胥 晶肖楚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湖北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为了讨债可以毫无顾忌、襄阳刑不择手段。男拘近日,禁人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暴力被判被告人刘某等四人犯非法拘禁罪,讨债被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湖北有期徒刑。

  2012年,襄阳刑襄阳市襄城区某村村民梁某等三人承包了崔某的男拘公司基建工程,向被告人刘某的禁人岳父黄某借款20万元一直未归还,刘某时常向三人追要。暴力被判2016年1月27日下午,讨债刘某与三人约定到襄阳市某宾馆找崔某商议还款事宜,湖北并邀约被告人刘某二、襄阳刑尚某(已判刑)一同前往,男拘刘某二又邀约了被告人谢某、熊某。因崔某拒绝替梁某等三人还款,刘某便指使刘某二、谢某、熊某和尚某将梁某强行带至襄州区某宾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逼迫梁某还款。刘某二、熊某、谢某及尚某辱骂并踢踹梁某,直至2016年1月30日上午,梁某被迫写下21万元欠条后才离开。2021年4月14日,梁某出具谅解书,对刘某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为给岳父索要债务,邀约被告人刘某二、谢某、熊某非法限制被害人梁某的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依法惩处。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刘某、刘某二、谢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系自首;熊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后,能如实交代案件事实,系坦白。四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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