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协:拟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 明年3月将完成专项调研

[热点] 时间:2024-04-23 21:03: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3次

中银协发声打击逃废银行债务 拟于明年3月完成调研.jpg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惩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工作要求,中银债务专项中国银行业协会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协拟“依法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活动,开展并已于近期将工作方案下发会员单位。打击调研根据计划,逃废中银协将于2017年3月底完成逃废债专项调研,银行月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交打击逃废债工作情况报告,明年细化保护银行债权工作建议。完成

  据了解,中银债务专项中银协内部已先行设立“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协拟依法保护银行债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条件成熟时,打击调研中银协还将商请银监会、逃废发改委、银行月人民银行、明年国资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支持专项活动,探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中银协计划通过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结合江西赛维、东北特钢等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与解读,总结逃废银行债务特点,摸清逃废银行债务情况。截至目前,中银协先后通报了730 多家逃废银行债务机构。根据工作计划,中银协将于2016年11月—2017年3月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征集逃废银行债务案例、推进“四个一批”专项活动,调研当前逃废银行债务基本情况。

  所谓“四个一批”具体指:“通报一批”,对一般失信或者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由中银协在会员单位内部通报一批;“公示一批”,征集各会员单位逃废银行债务案例,以中银协名义在中银协官网及相关媒体公布一批逃废银行债务名单;“督办一批”:商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挂牌督办一批胜诉未执行案件;“制裁一批”:对被公示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由中银协联合会员单位停止授信、停办开立新账户、停办相关法定代表人信用卡,对构成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启动刑事自诉程序,追究相关债务人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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