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强化风险源头遏制

[探索] 时间:2024-04-24 10:01: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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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小康网讯 通讯员张鑫 综合报道 据银监会网站12日消息,银监近日,切化风银监会印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实弥通知》,要求强化风险源头遏制,补监板强加强资金来源审查,管短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入股资金为投资人自有资金,险源来源合法合规,头遏对严重违规的银监股东,依法责令其转让股权或限制其股东权利。切化风

  《通知》称,实弥近年来,补监板强随着金融市场发展,管短银行业业务结构、险源风险特征出现了新变化,头遏暴露出银行业监管制度和实践中存在一些缺陷。银监要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

  《通知》共分为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遏制、强化非现场和现场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强化监管处罚和强化责任追究6个部分,共16条。主要针对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提出一系列具体监管要求,旨在提高监管质效,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经营。

  银监会将督促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健全制度、强化执行,尽快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

  原文如下:

  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

  银监发﹝2017﹞7号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发展,银行业业务结构、风险特征出现了新变化,暴露出银行业监管制度和实践中存在一些缺陷。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现就弥补监管短板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制度建设

  (一)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借鉴国际监管标准,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风险状况,深入排查监管制度漏洞,尽快弥补监管制度短板。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银行业目前存在的突出风险,补充完善股东管理、交叉金融产品、理财业务等监管制度。二是坚持急用先行,对需求迫切、短期效果明显的,要尽早启动,尽早印发,尽快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协调配套,强化规制之间的衔接配合,压缩监管套利空间。

  (二)完善监管实施细则。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系统梳理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处罚、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操作规程,细化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持续开展效果评估,不断查漏补缺。

  (三)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面对标监管制度,排查内部管理制度的空白和漏洞,逐项增补完善,及时将各类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政策、流程和方法,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地实施。

  二、强化风险源头遏制

  (一)加强股东准入监管。研究制定统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规则,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资格、参控股机构数量等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强化准入监管,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所有权人,并审查其资质;加强关联关系审查,防止通过委托他人代持股权、关联方与一致行动人联合持股等方式规避股东资格审查的行为;加强资金来源审查,确保入股资金为投资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加强股东行为监管。各级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事前审查、事中核查、事后追查等手段,强化对股东行为的持续监管。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股权转让行为,将通过一二级市场、境内外市场开展的股权转让统一纳入审查范围;从严监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确保其依法合规行使控制权,严禁不正当干预经营决策,严禁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对严重违规的股东,要依法责令其转让股权或限制其股东权利。

  (三)加强股权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股权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主要股东及关联方情况,掌握其重大变化,对超过规定比例的股权转让应及时报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及时披露主要股东的股权质押融资信息;探索实施股权集中托管,提高股权管理规范性;严格关联交易管理,强化对股东授信的风险审查,防止套取银行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主要股东就合法行使权利、合规转让股权等出具承诺。

  三、强化非现场和现场监管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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