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布】云南省首部养老服务单行条例出台 楚雄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休闲] 时间:2024-03-29 16:10: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34次

  日前,云发养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省明确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首部职责,使全社会依法依规关注老人、服务爱护老人、单行对人养护老人,条例落实优惠政策、出台楚雄配套措施,州积积极促进养老服务事业良性、口老专业化发展。龄化据悉,云发养老这是南省我省首部由自治州制定的养老服务单行条例。细细梳理,首部《条例》的服务特色与亮点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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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政府职能 智慧助老入法

  《条例》明确养老服务工作由政府统筹与社会共治相结合,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条例》共有32则条款,其中23条都明确了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例如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培育和扶持各类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服务时间记录、储蓄、回馈等激励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彩票公益金投入、社会捐赠等渠道,筹设“孝善养老”资金,用于敬老、养老、助老相关工作等。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把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举措也写入其中。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坚持传统服务方式,有效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并将相关资源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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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传统文化 弘德立法是主线

  《条例》在立法过程中,紧紧把握全国人大提出的弘德立法方向要求,确立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属全国养老服务立法的首创提法。突出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发展新局面。《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在每年重阳节、彝族火把节、彝族年等传统节日期间,举办敬老、养老、助老文化活动;支持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设立孝道文化墙(长廊);鼓励将敬老、养老、助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对常见的敬老、养老、助老行为予以鼓励,并明确州、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模范评选活动,对在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老年人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使其成为人人自觉奉行的家庭美德、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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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吸纳就业资金补助 多渠道加大投入

  做好养老服务,政策是渠道,渠道规划越具有前瞻性,发展中遇到的瓶颈才能减少。而资金投入是水,水源充沛方能灌溉出良田。楚雄州正在构建加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增设各项补助的养老服务资金支持体系,体现补“人头”,而不是补“砖头”的转变。

  《条例》十四条明确: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后由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并根据年度实际入住老年人数量、护理级别、机构等级、提供医疗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因素,给予综合运营补助。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吸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满一年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资金补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楚雄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67个,床位数1526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3.9张,同时,发展中仍存在社会力量运营的床位占比偏低、医养结合程度不深、养老设施配套建设难落实等问题,制约着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楚雄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资金补助”是新政策,此举对吸引高素质人才到养老机构就业将起到激励和引导作用。

  《条例》还体现了鼓励多层次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工作的精神,例如医养结合机构中专职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专长参与老年教育工作等。

楚雄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小区配建养老设施 要求同步交付

  《条例》出台后,楚雄州新建住宅如果不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业主与开发商理论起来就有法可依了。第九条明确: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由县(市)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设施。而这些刚性要求的保障是: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开发投资条件和开发建设周期,以及建成后交付、运营、管理、监管方式等内容。《条例》中还明确了宜居适老化改造的重点范围和人群

  提高中彝医地位 打造彝州康养产业

  《条例》从二十条到二十五条为促进医养结合提出了方向,系列措施有: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建设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双向转介通道,形成医疗与老年康复护理在人才、技术、医保支付、设施设备上的联动协作服务工作机制;利用生态气候、民族文化、旅游及生物多样性等资源优势,发展候鸟式旅游养老、中彝医药养生等健康养老产业;加强彝医药康养示范园、中彝医治未病中心、中彝医康养小镇等康养项目建设,支持中彝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彝医诊疗、康复、治未病方面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鼓励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护理、康复、养生、中彝医药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与养老机构联办实训基地等。

  据楚雄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楚雄彝族自治州是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3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达45.04万人,占全州户籍人口的16.93%。据预测,到2025年,楚雄州老年人口将达50万。2020年底,楚雄州70%的县市已建成一所医养结合机构。目前,18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和95个农村敬老院中,内设医务室等医疗机构16家,其余113个机构通过与属地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提供医疗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是楚雄州主动融入国家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立法实践,是回应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为楚雄州的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云南网通讯员 杨蕾 王志朝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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