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降成本继续推进 去杠杆成效显现

[时尚] 时间:2024-04-26 23:48: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65次

  恶意透支信用卡超五万元可入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最高可判无期并没收财产

  28日,两高最高法、恶意最高检联合下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透支解释〉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信用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上调。根据《决定》,卡超可判恶意透支信用卡,元无期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入刑,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最高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决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两高

  五百万以上应认定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恶意透支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的信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卡超可判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元无期,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决定》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上调。本次明确,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对何为恶意透支作出进一步明确

  《决定》对什么是“恶意透支”也作出进一步明确。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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