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政策迎重大调整 去杠杆蔓延至普通置业者

[探索] 时间:2024-04-26 16:36: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43次

  9月13日晚间,北京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公积杆蔓宣布自本月17日起,金政公积金贷款购房将“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策迎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重大置业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调整120万;贷款期限从不超过70岁调整至不超过65岁;调高非政策性购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东西城户籍家庭购买郊区住宅贷款最高可调高20万贷款额度等多项新政。

  此次新政的去杠“贷款额度挂钩缴存年限”可谓全国首例,业内人士认为,延至新政重心定义“刚需”,普通“毕业即卖房”被排除在刚需以外。北京基于北京楼市的公积杆蔓代表性,公积金新政可能被其他线城市所借鉴。金政在目前商贷紧缩的策迎状态下,公积金同样收紧,重大置业不仅影响低总价刚需市场,调整还可能影响到换房链条中的改善市场。公积金政策的收紧,意味着楼市去杠杆已经从开发商蔓延到普通购房置业者。

  贷款额度首次与缴存年限挂钩

  和商贷一样“认房又认贷”

  以前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不会影响额度。新政则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2017年北京“317”新政中,商贷已经实施了“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只“认房”,这次新政将公积金贷款也变成了“认房又认贷”,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新政在首付比例方面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120万元基础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的,但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对于户籍不在城六区的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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