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号后起诉腾讯未获立案,律师公开征集法官违法线索

[探索] 时间:2024-04-19 02:17: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4次
8月28日,封号法线一篇公开征集某法院领导玩忽职守违法犯罪线索的后起获立网帖引发关注。据悉,诉腾师公索山东一律师在其社交账号遭封禁后将运营平台诉至法院,案律俩月后法院仍未决定是开征否立案。多番沟通无果后,集法当事人遂发布了上述通告。官违

被封号的当事人是山东律师于凯。上述网帖显示,后起获立今年初,诉腾师公索于凯的案律微信视频号被停止使用,原因是开征“违反视频号运营规则”。于凯无从得知,集法视频号的官违哪一条内容违反了哪一个具体规定。5月5日,封号法线其向腾讯公司发去律师函,询问详情并要求解封账号,但遭拒。

于凯随后委托律师将腾讯告上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我们刚开始是给腾讯发的律师函,希望能够沟通。他们认为违规的视频可以删去,把我们的视频号给恢复。但是腾讯把我们的律师函原封未动退回来了。”于凯表示,作为一位法律人,“只能依法起诉”。

于凯的代理律师在网上立案后,南山区法院迟迟未审核通过。7月24日,于凯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直指“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立案难”的问题。当日,南山区法院便审核了相关立案材料,但本案审核结果却显示为“其他处理”。

此后,于凯的律师多次与南山区法院沟通,均未果。立案庭的法官告诉于凯的诉讼代理人张文鹏,“(法院)领导表示要向腾讯核实情况,如果是腾讯自主封号,则法院予以立案。若腾讯是受网信等有关部门指示封号,则法院不予立案。”

此时,距提交立案材料已逾两月。而在我国,普通民事案件立案期限为7日。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对此,于凯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南山区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玩忽职守行为,故选择公开征集涉事法院领导的违法犯罪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于凯的公众号亦于近期遭到封停。截至发稿,上述网帖和于凯的微博均被封禁。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存在因言封号的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先例,但鲜有立案成功的。

2022年,网友“五木”发帖称,朋友使用了15年的豆瓣账号被永久封禁,多次申诉解封无果后,将豆瓣运营主体诉至法院。“近9个月的时间里,在经过接连不断的失败的尝试过后,我们终于立上了案,并最终在近期拿到了一审判决。”五木称。

同期,五木还帮着其他被封号的朋友起诉平台,但均未能成功立案。

“如果你的社交账号因为被认定为‘发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的内容’而被封号了,现有的司法救济途径几乎是完全无效的。”五木坦言。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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