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向广大渔民群众发布疫情防控公开信

[综合] 时间:2024-04-25 18:19: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77次

原标题: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向广大渔民群众发布疫情防控公开信

(记者/王子宁 通讯员/粤海综)今日(26日),广东广大公开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向广大渔民群众发布疫情防控公开信,省海全文如下:

渔民朋友们:

在党和国家的洋综渔民疫情坚强领导下,全国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平稳。合执近期,法总发布防控相关部门发现我省可能存在个别渔民为了一己私利,群众非法收购、广东广大公开转运外国渔船渔获物的省海行为,成为境外疫情防控巨大隐患。洋综渔民疫情为了全省人民的合执身体健康,也为了您和家人的法总发布防控生命安全,在此,群众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广东广大公开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省海规定和安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洋综渔民疫情

2.严禁海上收购或运载港澳流动渔船、境外国家船舶的渔获物及其他货物。此类行为涉嫌走私,将由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3.严禁搭载港澳、外籍或其他无关人员,不与港澳流动渔船及外籍船员发生接触,防止造成疫情感染、传播和扩散。与外籍人员接触将被视为高危人员,船员上岸需提前报告,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并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私自搭载境外人员涉嫌偷渡,将由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处理;将境外疫情传播入境,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触犯刑法,将依法接受刑事审判。

4.严禁关闭AIS系统或北斗终端定位,因故障不能正常开机须在2小时内向属地渔政部门报告,每隔12小时报告船位,并立即返港维修。

5.渔船在北纬17度以南、北部湾共同渔区、台浅等海域作业必须提前向属地渔政部门报告,并始终保持AIS系统或北斗终端定位处于开启状态。

6.海上航行过程中继续做好渔船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定期测量体温,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7.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情况线索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举报热线:020-84412023。

广大渔民朋友们,冬春季节疫情容易出现反复,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今天我们个人的经济损失,可以用明天的辛勤劳动挽回;但今天的疏忽侥幸,就会给自己的家庭及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自己、为了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筑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海上钢铁长城,为战胜疫情贡献出我们广大渔民朋友的强大力量。

谢谢!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2020年12月26日(王子宁)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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