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发布

[综合] 时间:2024-04-17 00:08: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4次

原标题:《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发布

(记者傅人意 实习生冼弘臻)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海南将进一步规范未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省非试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切实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主农作物经营者、品种使用者的认定合法权益。

《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办法是发布指除稻、小麦、海南玉米、省非试行棉花、主农作物大豆和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外的品种其他非主要农作物。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认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适用本办法。办法

《办法》规定,发布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品审会),海南负责本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和指导工作。省品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品审办),省品审办设在省种子管理部门,负责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的日常工作。本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实行专家临时聘任制度。

据悉,此次《办法》的发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2018年11月1日实施的《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目前,我省许多具有热带亚热带特色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如胡椒、芒果、椰子等并未纳入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处于管理盲区。《办法》将进一步管理和保护好我省特色非主要农作物品种。

申请认定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

●具备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

●所属种类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品种测试指南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一年生作物已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多点的品种试验

●多年生作物已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采果周期、多点的品种试验(傅人意 冼弘臻)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