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外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环境化公司前期披露的生重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大变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天板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佛山
公司、照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近期经营及内经营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公司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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